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的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查档证明、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