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律规定的内容包括。
(1) 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
(2) 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 规定了领导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
(4) 规定了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的劳动者的责任和安全检查人员应负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