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022-09-24 15:10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意识谈溥、经验主义、习惯性违章、违反操作规程是这几起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人”是事故发生的第一因素,所以“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抓好安全生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人人明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企业或个人能够一力担当的,必须依靠所有参与者的努力。只有全员参与到安全生产中来,人人做安全生产的主角,人人做安全生产的监督员,人人对身边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和隐患勇于纠正、举报,最终才能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大好局面。
2022-10-25 10:06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意识谈溥、经验主义、习惯性违章、违反操作规程是这几起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人”是事故发生的第一因素,所以“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抓好安全生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人人明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企业或个人能够一力担当的,必须依靠所有参与者的努力。只有全员参与到安全生产中来,人人做安全生产的主角,人人做安全生产的监督员,人人对身边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和隐患勇于纠正、举报,最终才能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大好局面。
2022-08-10 09:4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2、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6、从业人员有权对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8、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022-08-11 10:4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2022-08-11 1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企业而言,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制的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人,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是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对于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行政“一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