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监督管理:是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的工作,或说是相关部门、机构的职责。
【法律依据】
按照《反洗钱法》的第二章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1、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2、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3、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
4、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接受单位和个人对洗钱活动的举报。
5、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洗钱合作,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