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索赔的内容包括。
1、工期延误反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施工单位责任时,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即由施工单位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
2、施工缺陷索赔:指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保修期未满以前未完成应该负责补修的工程时,建设单位有权向施工单位追究责任。
3、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赔:指工程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人付款的合理证明时,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证明书。
将施工单位未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所有款项付给这个分包人,并从应付给施工单位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4、建设单位合理终止合同或施工单位不正当放弃工程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