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力受贿罪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其目的是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本罪的故意内容应当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故意以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是以占有请托人财物的目的。在实际中,只要行为人利用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已经实施。
不论是事前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还是事后获取财物,均不影响主观要件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