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股东资格的证据根据股权取得的方式分为原始取得的证据和继受取得的证据。
原始取得证据包括创始股东在设立公司时认缴和(或)实缴出资的证据,创始股东之外的股东在增资扩股时认缴和(或)实缴出资的证据,形式上有: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公司设立协议、股东协议、增资扩股协议中有关股东认缴出资的约定、公司出具的确认其已收到股东股权投资款的收据、股东向公司银行账号汇款后银行出具的汇款回单等。
继受取得证据指股东从他人之手继受取得股权的证据,包括:股权转让合同、赠予合同、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共有财产分割协议、国有股权划拨决定等。
股东资格获得公司确认的意思表示表现为股东名册、公司向股东发送的参加股东会议的通知、通知股东受领公司分配的股利的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