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情感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的;
4、感情不和或者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单方面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涉及到法定的离婚情形需要举出相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