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税务登记证遗失需要先去税务局办理挂失,自丢失证件的15天之内去税务局办理,然后登报说明。
需要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名称和号码,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局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然后凭遗失声明去税务局补办。当然这样业务需要费用的,在税务局挂失,也是要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