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是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是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是有公司住所。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
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