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

婚姻家庭 2020-08-20 13:03 标签: 赡养 老人 个人 所得税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

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

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