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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事件处理期限

刑事辩护 2020-08-12 22:48 标签: 治安 事件 处理 期限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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