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2】798号)文件要求;
自2013年1月1号起,各示范省份在用的两客一危车辆需要更新车载终端,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所有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载货8吨及以上)和半挂牵引车应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
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督与服务平台。凡未按规定安装或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车辆,不予核发或审验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