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的车船税(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乘用车部分)将按7个档次征收:
(1)1.0升(含)以下 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 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 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 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 3600元至5400元。所以4.6排量的车船税在3600-5400元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乘用车依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
(二)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递增税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报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