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一般季度申报,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
【法律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