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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伤残军人住院报销

劳动工伤 2020-08-31 08:34 标签: 伤残 军人 住院 报销

七级残疾军人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军人优抚优待条例》的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除了抚恤金领取以外,对医疗费用现在大部分地区就是参加医保门急诊可以报销一部分的,个人支付过高的,影响生活的,可以向民政局提出申请报销50%。

如果事实是造成残疾军人生活困难的,而民政局又不予补助的,那你就可以依据上述法规向属地人民法院行政庭提起行政诉讼(必要时可以到当地的律师协会申请法律援助--免费的);

告民政局不作为,行政诉讼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除了病历、发票证据以外,就是被告民政局举证。应该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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