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即使服刑期间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刑满释放后,也会重新恢复政治权利,因此不影响其在社会上行驶任何政治权利的。
向银行贷款,是公民权利之一。银行放贷与否,是银行的事情,跟公民是否曾经服刑,没有任何关系。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