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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出狱后应该找哪个部门进行针对和歧视?

法律顾问 2023-07-03 14:03 标签: 服刑人员 出狱 处理办法

1、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应当与其他公民同等对待。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3、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任志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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