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去年12月31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的依照本市《条例》及《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因此,政策前抢生没罚款的可能还得罚。
为了熬到元旦后生产,省下几十万的罚款,预产期在2015年12月26日的一位杭州41岁的孕妇,愣是几乎脚不沾地地过了5天。
一直熬到了1月1日零点,一家人终于安心了,50万的罚款省下了。1月2日早上,她顺产生下一个男婴。
与杭州这位妈妈一样的父母们,成为了“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后最早的一批受益人。然而,很多1月1日新政策实施前便生下二胎的父母,却还在担心自己会不会被罚款的问题。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明确表示,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
根据这一原则,能够确定的是已经罚款的肯定不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