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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保报销比例

劳动工伤 2020-08-31 09:51 标签: 农保 报销 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报销比例: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住院报销范围:

(1)药费和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法律依据】

依据《江苏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使用的药费;镇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及门诊、区级限定专科门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补偿分为门诊定额补偿、住院补偿和大病统筹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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