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黑龙江省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顾问 2022-09-20 16:09 标签: 黑龙江省 医保 报销比例

一、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比例:

1.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

2.住院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

3.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比例:

1.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

2.住院起付线:对成人居民,三级医院72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24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200元;对学生儿童,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150元。

3.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庆发律师

张庆发律师

天津纳海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金融证券 建筑工程 公司治理 金融证券与不良资产清收及处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