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种苗造林补助300元、给退耕农户补助12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种苗种草费150元、给退耕农户补助850元。
【法律依据】
《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