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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套房契税

房产纠纷 2020-08-25 06:02 标签: 首套房 契税

1、契税:购房者在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含)平方米以内的各类商品住房,均可减半征收契税,即缴纳房屋成交价2%的契税;

2、如果购买了超出120平方米的各类商品住房则需要缴纳成交价4%的契税。在这里需要提出来的是,如果购买了1998年6月30日前建成的空置商品住宅,免征契税。

3、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按照定额收取,具体如下: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购房者只需缴纳500元的交易费;

4、购买建筑面积在121至5000平方米的商品房,每件需缴纳1500元的手续费;5001平方米以上的则每件需要缴纳5000元的买卖交易手续费。

5、买卖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0.05%缴纳。

6、公共维修基金:购买房屋时需要交纳房屋成交价2%的公共维修。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按照0.3元/建筑平方米征收。其中包括:1)勘丈费:0.12元/建筑平方米;2)房屋登记费:0.18元/建筑平方米。

7、房屋所有权证印花贴税: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时按件征收,每件5元。权证工本费:4元/件。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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