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经办人变更办理的流程:用人单位所登记的资料发生变更时,需在当月申报修改。
其中,属于地税部门登记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到地税部门办理(涉及修改《社保登记证》内容的,地税变更后凭变更证明到对应各区(县级市)社保部门修正《社保登记证》)。
其他属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到对应各区(县级市)社保部门办理。
业务流程:
1、账号等属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资料时,提供相应资料;
2、应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属于地税部门登记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到地税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