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指标时间:初婚第一胎怀孕3个月,即先怀孕后申请指标;合理二胎是先申请指标后怀孕。
二、生育指标办理地点:
1.先到所在基层单位开取申请指标介绍信。
2.凭应持证件到双方各自单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开取婚育状况证明。
3.到女方户籍所在社区复审(个别情况除外);
4.到女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审签。
5.到指定医院立卡。
三、需持以下证件: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或户口证明(含复印件一份);
3.双方结婚证(含复印件一份);
4.孕检报告单;
5.双方单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无单位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6.基层单位申请指标介绍信(本校职工)。
四、需明确的几个问题。
1.如不在立卡医院生育应提前转卡至自己选定的医院。
2.女职工生育医院应是本人参加医保的定点医院(省或市)才能享受生育保险。
3.参加省医保的女职工,其产前检查报告单及有效发票等相关材料要妥善保存,待孩子出生后到校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定额报销。
4.部门女工委员要适时为生育女职工办理营养补贴(到校工会);
5.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职工欢迎及时办理独生子女证,办证时需持户口本、结婚证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先到校计生办填写申请审批表,然后报送街道。
6.部门计划生育宣传督导员要适时提醒职工知情选择节育措施,并为其提供节育药具。采取“四术”节育措施的职工可享受节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