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的机关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022-08-22 15:52
自愿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022-08-27 16:27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2-09-05 16:45
军人作为特殊群体,在很多方面都会有限制。比如结婚的时候需要一些证明文件,当然在军人离婚的时候也需要证明。“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军婚受国家法律特别保护。
2022-08-24 15:24
军人需要携带军官证、身份证和部队政治机关(处级)出具婚姻情况证明,另一方带身份证,以及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2022-08-08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