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聊天记录中涉及抚养权问题的,可作为证据,最好对聊天记录进行公证。电子数据指的是电子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等;
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
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