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和继子,《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结婚。 但对于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母与继子,他们之间是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继母与其抚养教育的继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适用《婚姻法》对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他们之间是不能结婚的。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对于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和继子,《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结婚。
但对于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母与继子,他们之间是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继母与其抚养教育的继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适用《婚姻法》对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他们之间是不能结婚的。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