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无论继承权人、受赠权人是一方或者夫妻双方,其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汽车供夫妻共同使用,如果没有明确所赠与的对象,该车辆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