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婚后取得的收益,如果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属婚后共有财产。婚前一方开办的公司算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