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5月1日起,公安部交管局启动新的交通违法处理程序,一辆机动车只限使用三本驾照“销分”,一本驾照最多只能用于三辆机动车,否则车辆和驾照持有人就会被“拉黑锁死”,接受调查。
同时,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非本人车辆数目不能超过5辆。若持第4本驾照为自己的车消分,或拿自己驾照为不同于自车号牌的第四辆车消分,驾照或车辆被锁定后,要经过嫌疑审核才能解锁,驾驶人或车主可以到各区交警大队,或电子处罚站,经交警审核,确定驾驶人或车主不是恶意倒卖分数,才可以解锁。
从2018年3月1日起,处理交通违法前,都必须先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才能进行消分,否则将无法处理。绑定车辆的途径有以下两种: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是通过交警处罚窗口进行面签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