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肺病是根据肺内硅结节的数量、分布范围、结节的大小及肺纤维化的程度进行分期的,分期对于赔偿金额也有影响。矽肺病是以肺部广泛的结节性纤维化为主的疾病,属于职业病,确认为职业病后能获得相应赔偿。一般来说,矽肺病赔偿标准:对于调任较轻工作的矽肺患者,发原标准工资的100%。对于二,三期矽肺患者的,需要脱产休养的,在一年内发给原工资的100%,一年后,发给原工资90%。
对患一期矽肺并合并肺结核或代偿机能属乙、丙两类需要脱产休养的,可按二,三期矽肺患者的待遇处理。一期矽肺患者回家休养的,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调其它单位工作的,不降低本人工资,由调入单位发给。
三期矽肺病患者应先申请职业病认定,后根据认定结果要求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赔偿项目较多,可以委托律师具体计算赔偿数额,参与与单位的协商调解,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所以,三期矽肺病赔偿金额会因人而异。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