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可以不写原因,不会影响效力,但有可能会引起争议。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
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
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