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是刑事法律中的专业术语,通常是指曾经犯罪受过刑事法律追究的人。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他的根本设立目的是保障侦查或者保障嫌疑人能够顺利地随案件移送法院接受审判;
因此,刑事拘留是一种保障措施。如果嫌疑人被确定无罪或拘留错误的,当然不属于前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
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