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
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上诉的提起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