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以事实为依据,提供证人证言证明你确实在上班。
如证据证明你当日虽然忘打卡,但是仍然提供了事实劳动,你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企业也有义务支付这一天的工资,否则就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15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