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 2020-08-13 03:12 标签: 摩托车 追尾 汽车 责任 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