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案件是否会败诉取决于签订的“以租代购合同”是否合法真实有效,依据如下:
以租代购是购买汽车的新型融资方式,购车人向租赁公司租赁汽车,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后,分期支付租金,支付完租金后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