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规定的口头传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
2、人民警察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