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诉法并未直接规定起诉后应当何时开庭,但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之内审结。
同时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