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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存入私人账户 是什么行为 违反哪一条

经济纠纷 2020-08-26 14:16 标签: 公款 存入 私人 账户 行为 违反

公款存入私人账户违反的条例: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即公款私存。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

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释为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

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因此,任何企业、单位把公款存在财务人员或者其他个人的私人账户上,都是违反规定的。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十三)款规定:

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存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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