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的项目有:
1、医疗费(要有发票等票据)。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用(要有发票票据)。
4、护理费(需要医院的医嘱明确说明需要护理)。
5、必要的营养费(以实际支出的营养费为标准)。
6、住宿费。
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