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多收钱的赔偿为:
1.先返还多收消费者的价款;
2.其次,应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金额;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
相关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