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办理社保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会对以后求职造成影响。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领取条件知道,只有非本人意愿事业失业的,并且有求职要求的,才可领取。对以后的择业或则就业并不会产生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