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一般是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而失业人员累计缴费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平均缴费基数×40%; 满10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平均缴费基数×45%等。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分5种不同情况。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分为以下几个档次: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失业金的流程如下: 首先,您需要前往所在地的人社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随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对您的资料进行初步评估与核实。 如果您满足相关要求,他们会为您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最后,失业保险金将会每月准时发放至您拥有的社会保障(银行)卡中。 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当您失去工作时,原用人单位需要填写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在7天之内告知您可以享受到失业保险福利的待遇。
失业保险金提取方式具体如下: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对于失业保险金申请,并无任何次数上的限制。 失业金的领取具体受到缴费年限的制约,而非“领取次数”。 倘若您满足失业保险的领取要求,那么领取失业金是没有次数上限的。 然而请注意,在重新开始工作以后,失业金的缴纳时长将需要进行重新的计算。 经过精确核算后,便可以按照相应的领取标准确定您可获得的期限了。
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犯错被公司开除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取决于劳动者犯错的原因和性质,以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劳动者的错误行为并未导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且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合理之处,那么劳动者可能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但具体情况需要由社保机构进行审核和判断。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者申领失业金程序: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劳动者主动不续签的没有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