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监督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及其授权机构和组织。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了监控、督促宪法实施而建立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包括特定国家机关的监督和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舆论、公民等的监督;《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