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不可以的。只能过户到法院出具裁定书上记载权利人名下,如需加名,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交易等行为完成,但会形成一笔税费。
由法院拍卖所得的房产应如何办理手续:
1、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2、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3、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4、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特殊原因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规定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