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法院会根据离婚原因进行宣判。离婚案件中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感情确已破裂。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