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其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协商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再由所属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依法分析,以照顾子女的一方及女方的权益为基本原则,进行合理的判决分割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应必须共同偿还。
《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第38条,夫妻双方离婚时,其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协商协议解决。
协商不成的,再由所属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依法分析,以照顾子女的一方及女方的权益为基本原则,进行合理的判决分割处理。
《婚姻法》第41条对夫妻的债务也进行了说明。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应必须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能完全偿还债务的,或者财产分割好各自所有的,有夫妻两放协议协商偿还事宜。协商不成,依然要交给人民法院来处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