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六盘水市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征地拆迁 2020-08-26 11:23 标签: 征地 附着物 补偿 标准 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被征收住宅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